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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质量保证金事项的公示(绿地观湖一号B3-4地块)
- 时间:2023-04-04 10:33:50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绿地观湖一号B3-4地块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东方大道南号,建设单位为绿地集团连云港东部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703201100165号。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该项目61#-63#、65#-67#、70#-73#交付至今已满2年,建设单位提出退还60%质量保证金申请,现进行退还公示。公示期为10日(2023年4月5日至2023年4月14日)。公示期满如无质量异议,将办理该项目质量保证金退还手续。
对该项目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监管处提出。书面异议应当载明相关理由、异议人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异议内容将转由建设单位和异议人通过协商、诉讼、仲裁、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等方式处理。
邮寄单位: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物业监管处
邮寄地址:连云港市亚博和365是一家的吗_www365bet娱乐场_365bet提款限制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
联系电话:85485385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