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连政规发〔2023〕1号)要求,我委会同统计等部门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并征求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意见,现将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3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发改委反映情况。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729办公室。联系电话:85802400。
附件:拟奖励服务业企业名单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