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港城夜间经济活力,打造夜间经济集聚示范样板,我委会同市商务局、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共同开展了夜间经济集聚区示范点的认定工作。此次认定,主要是按照街区布局、业态结构、区域影响、经营时间等标准,经过企业自主申报、县区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认定陇海步行街等20家单位为连云港市首批夜间经济集聚区示范点。
此次入选的20家单位来自6个县区和1个功能板块,对于此次认定的夜间经济集聚区示范点,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作为创新夜间经济发展模式的引导资金,并于近期对部分单位进行集中授牌。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商务局、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夜间经济集聚区示范点进行跟踪监管,督促20家单位丰富经营业态,定期举办夜间经济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夜间经济整体品质与形象,促进夜间经济繁荣发展。